【花38万买100多箱茅台全是假的】“口感不错”——这是浙江舟山普陀的小李,喝下第一口“飞天茅台”后的评价。他觉得这酒味道正,价格还便宜,于是放开手脚大买特买。直到朋友一句话点醒他,他才发现:花了38万多元买回来的100多箱茅台,没有一瓶是真的。而那瓶让他觉得“口感不错”的酒,成本只有100元。去年6月,小李在微信上认识了一个自称售卖茅台酒的男子汪某。抱着试一试的心态,小李以1900元每瓶的价格,从汪某那里买了两箱2023年的飞天茅台,总计12瓶。货到了,打开一瓶尝了尝——口感不错。这个评价,成了后续一切疯狂采购的起点。

小李自己做生意,经常需要宴请朋友,酒水需求量不小。尝过“样品”觉得满意,他下了一笔大单:107箱同款茅台,这次谈下来的价格更低,每瓶只要1500元。38万余元,从微信账户转了出去。

转折来得猝不及防。在一次饭局上,小李的朋友端起酒杯品了一口,皱起了眉头。朋友说这酒不太对劲,怀疑是假的。小李将信将疑,把酒送到了市场监督管理局,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。鉴定结果出来那天,小李彻底傻眼了。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官方鉴定,汪某卖给小李的所有茅台酒——第一批两箱加第二批107箱,无一例外,全部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。更让小李难以接受的是这批假酒的真实成本。检察机关查明,汪某销售的所谓“茅台”,是从专门经营高仿假酒的上家那里买来的,进价低至每瓶100元。汪某转手卖给小李时,每瓶要价1500元。107箱,每箱6瓶,总共642瓶。汪某的销售金额达38万余元,违法所得高达35万元。

案件很快进入司法程序。4月26日正值世界知识产权日,浙江舟山普陀区检察院公布了这起典型案例。承办检察官助理王颖超在介绍案情时表示,汪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,销售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触犯刑法。本月,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汪某提起公诉。等待他的,将是法律的严惩。

小李的遭遇并非孤例。就在同一时间段,江苏扬州的烟酒店老板黄先生也栽在了“低价茅台”上。酒贩子孔某主动找上门,声称有正品“飞天茅台”出售,价格比市场价便宜。黄先生仔细检查了样品,觉得“没问题”,陆续订购了40多瓶。结果一次不小心打翻了一瓶酒,收拾碎瓶时,凭借多年经验他发现不对劲——瓶子是真的,酒是假的。办案人员介绍,这叫“拔头酒”:在不破坏瓶身、防伪标识及瓶盖外观的前提下,通过特殊手段取下瓶盖,灌入劣质酒后重新封盖。真瓶装假酒,普通消费者根本看不出来。

孔某以每瓶1500元到1600元的价格从外网购入假茅台,每瓶加价100元卖给下线,下线再卖到烟酒店。三人最终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刑,分别获刑八个月到九个月不等,并处相应罚金。

贵州铜仁的李先生则是另一个版本的故事。他在直播间买酒,最开始几瓶都是真的,建立了信任后越买越多,售后客服还添加了他的微信,频繁推销所谓“特价酒”,搞饥饿营销、打感情牌。他先后15次通过微信下单,花了26万多元,买回来600多件“茅台系列酒”——全是假的。

这些案例暴露出一条完整的假茅台黑色产业链。

上游,造假者以每瓶100元的成本生产高仿酒——有些是劣质白酒灌装,有些是“拔头酒”真瓶装假酒。中游,汪某这样的“二道贩子”以低价拿货,再以每瓶1500元以上的价格通过微信、直播间等渠道销售。下游,小李这样的消费者因为“口感不错”“价格便宜”而上钩,一次下单就是上百箱。

普陀区检察院在公布案例时特别提醒,市场上流通的假冒名牌白酒,不仅严重侵犯正规企业的商标权和品牌声誉、扰乱市场秩序,更可能存在难以预估的食品安全隐患。那些用劣质原料勾兑的假酒,喝下去对身体的伤害是无法预估的。

普陀区检察院的检察官给出了几条实用建议:购买茅台等知名品牌商品,不要轻信个人渠道的“特殊货源”;要选择品牌官方门店、授权经销商等正规渠道;购买时索要并保存好购买凭证。